人才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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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15 20:05 来源: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局

原标题:人才补贴政策



01

技能培训补贴

企业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按照培训工种、等级、层次,给予400-1800元/人不等的职业培训补贴。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按24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02

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照企业缴 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单位缴费部分),补贴期限为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 。

03

稳岗就业补贴

(一)企业吸纳疆外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师市缴纳社会保险,给予就业人员800元/人/月的稳岗补贴,期限为1年;如落户师市,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月,期限为2年。


(二)企业吸纳师市人员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师市缴纳社会保险,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


(三)企业稳定生产6个月以上、日常用工规模达到300人且足额出勤员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1000元/人1年的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补贴 期限为2年。企业持续扩大用工规模的,继续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对新增用工岗位给予企业为期2年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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