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商务领域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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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8 17:4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原标题:【富蕴县】商务领域优惠政策

   (一)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
   【享受主体】外贸企业
   【政策优惠标准】

   1.支持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支持开展各类贸易促进及贸易产业融合发展等对接活动;支持以政银保合作等方式推动金融、保险机构加大对外经贸企业的支持。


   2.支持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支持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试点,支持互市贸易区、商品市场等边贸载体建设,支持改善边境贸易仓储物流运输条件,支持完善边境贸易公司服务。


   【政策享受主体】外贸企业

   ——《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一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新商发[2022]18号)


   (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政策享受主体】外贸企业

   【政策优惠标准】针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外贸企业可申请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阿勒泰地区登记备案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
   2.申报企业必须是近两年有开展进出口业务、有稳定的进出口额。
   3.申报企业必须是进出口实体性企业。新成立的企业建设项目需具备良好的进出口发展前景,从立项建设至项目申报期内有进出口额,且未享受相关外经贸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
   4.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市场、仓储物流、生产加工、跨境电子商务、技术改造、研发创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实体项目建设。
   5.支持进出口企业积极参加商务系统组织的各类境外展洽活动并取得成效的
   6.支持地、县(市)商务系统内开展“外经贸发展研究”,如开展外经贸发展战略规划编制、课题研究及各类外经贸人才培训(仅限地、县商务部门上报)。
   7.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已享受过政府其他财政部门专项补助资金的,一律不予支持。
   ——自治区、地区每年关于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申报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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