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人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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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5-18 19:3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原标题:【富蕴县】人才优惠政策

   (一)关于企业用工补贴
   【政策优惠标准】企业用工(包括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补贴)根据培训类型、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据实核算,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400元/人次。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


   (二)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优惠标准】建立企业招用当地劳动者就业承诺制度,凡在我县注册的企业:

   1.新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


   2.各类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3.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招用新疆籍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


   (三)关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政策优惠标准】为企业提供不高于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每招用一名大中专毕业生给予企业5万元的贴息贷款。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社[2018]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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